鋼筋、水泥、磚(砌塊)、砂石等原材料進場后應分類堆放整齊,按批進行驗收。現場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、成品、周轉材料均應設置標識牌,標識牌應標明進場時間和數量、材料名稱和規格型號、驗收人員、驗收結論(合格、不合格)。砌體、混凝土等實體工程應按檢驗批進行驗收,并在相應構件明顯部位設置驗收標識,標明施工人員、驗收人員、驗收日期及驗收情況(參加人員、時間、結論)。建筑物出±0.00后,所有外墻大角處均應用紅油漆將標高、軸線清晰標出,每層應及時彈出50線或1m線 。
樁嵌入承臺內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鋼筋外露長度滿足設計要求。嵌入承臺部分的樁側泥皮應清理干凈(見圖)。當樁頂標高略低于設計標高時,應將樁側做成 “鍋底”狀,側邊用水泥砂漿粉刷,確保有效樁頭伸出鍋底大于5cm,(見圖1、2)。樁頂縱向主筋應調直,錨入承臺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當長度不足時,應雙面焊接接長(見圖1)。預應力管樁灌芯混凝土的錨固鋼筋應與水平面成75度夾角或按照設計要求(見圖2)。
當樓板分布鋼筋直徑小于10mm時,鋼筋保護層采用砼、塑料或鋼筋支架間隔件。不得使用現場制作的砂漿墊塊。樓面鋼筋墊塊間距:當鋼筋直徑6.5mm時,不大于500mm。鋼筋直徑8mm時,不大800mm;鋼筋直徑10mm及以上時采用砼或金屬間隔件間距,不大800mm;懸挑板位置保護層間距不大于500mm。